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