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周六,董事长约我去公司面谈,一见如故,当场敲定了一个负责公司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的专项
法律顾问。历时一个多月,调研、开会,研究专业机构设计的改制方案,与公司各部门的对接人员通力合作,修改了一稿又一稿的《安置方案》获国资委通过,企业改制顺利收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公司诸多问题和法律风险,并一一给了董事长和各领导建议,董事长不仅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而且对我个人建立了较深的信任。同时,我也获得了公司其他领导的好感。不久,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一些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和梳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自己搞不定,外聘的人力资源顾问机构也不愿做如此落地工作,遂董事长再次提议委托给我,于是又签了一个专项
法律顾问。某天,当人力资源部找公司领导签字审批我的专项法律顾问时,公司领导突然意识到跟同一家机构签如此多的专项合同,怕
审计上会有问题,于是就约着面谈。面谈中,董事长说公司跟锦天城和华商的法律顾问合同都快到期了,问我是否可以全部兼了公司所有的法律业务?哈哈,内心窃喜!于是顺水推舟又略微为难地包揽了这家国企的全部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