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作为公司发起人。等到公司成立后,再通过增资或者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股东。为什么?发起人之间的出资义务是连带的,其他发起人没履行出资义务,你就要为别人“背锅”。2.不要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如果被别人告了,要赔钱,但是赔不起,别人申请执行后,法定代表人会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3.留意董事、高管竞业禁止义务。如果你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职务,则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从事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换言之,你不得在外面新设公司或者受雇于竞争对手,从事同业竞争。4.入股容易退股难。很多股东看见公司经营不好,就要求退股,但是却发现退股无门。入股的时候,就要想好退出机制,和其他股东商量好。5.不要协助大股东抽逃出资。否则的话,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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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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