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到扣押证件的情况,求职者要坚持拒绝交证件原件,只能将证件的复印件交给用工方存档。如果已经将现金或者证件交给单位,应先与用工方要求退还押金或证件。此时,如果用工方拒不退还的,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投诉请求查处,要回押金和证件。 如果遇到无证经营的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待遇报酬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及时向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或工商部门反映,要求将所收中介费退还本人。如给求职者造成损失的,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赔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遇到传销集团,被控制人身自由的,应沉着应对,向家人、朋友报信,或者找到机会报警,及时通知公安部门,自行逃跑或等待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