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意识不强的求职者很容易吃这种哑巴亏。如果“沦落”到这步田地,求职者则可以要求企业增加福利待遇,比如:增加年假天数;要求弹性工作制;完善职业发展规划或给予
培训机会等非现金福利,当然前提是自己有不可替代性。另外,马虎的求职者容易在“税前”“税后”的问题上疏忽大意。有些企业索性“前后”均不写明,工资却按税前的发放。等你发现后询问,企业方会很明确告诉你没有标注即是税前。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数额如无特殊说明,一般来说都是指税前工资。所以求职者在面试时需要对数额予以明确,不妨直接问清楚,这个没什么可扭捏尴尬的。等到白纸黑字写在劳动合同中后,“咸鱼翻身”的可能性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