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采购合作时,作为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一方表明合作诚意并展现优势,如果采购数量较多,应向供应商一方表明目前公司内部还在走流程,无法支付预付款,但有具体的预付款交付时间,可以与其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作为法律保障。如果采购的产品数量不多,或者尚未确定是否会与供应商一方进行长期合作,可以真诚地向供应商一方表明目前没有预付款,需要等产品做好之后再申请,或者可以告知供应商,目前公司正在小批量生产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没有问题,才会进行深度合作等。这样,在履行各项工作流程时尽量避免失误,逐步树立起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可信形象,在解决预付款问题时才更有机会争取供应商信任,说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