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盆友们比我那个时候有就业意识得多。无论律所还是法院,作为实习的地点,其实都很难学到什么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起到重大作用的具体方式方法。因为作为实习生,无论是在法院做书记员或者在
律师事务所做实习生,基本都不可能处理什么重要的工作,也不可能让你去解决什么实际的问题。李诞说过:你是谁?你会啥?公司怎么可能把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我个人的观点是,法院还是律所并不是最重要的区分点,重点是有人愿意花费时间指引你。打字快不快?会不会装订卷宗?能不能顺利的接待客户?懂不懂怎么察颜观撒?背不背得出法律的全文?(此处致敬背法条小能家戴曦同学)这些只是职业生涯中的“术”。法学职业的“道”应该是对最核心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也是法学生最应该学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