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一门法理学已经把该教我们的道理都教完了,不过这个回答的意义并不在于去探讨法与社会,只是想通过我的感受给新晋小法师们避个雷,别被潜移默化的把生活带跑偏。民法商法这些离我们的生活真的太近了,当你兴高采烈的学完知识点,很容易不由自主的在每一个行为面前都满脑子法条和理论,不管它到底称不称得上是个民商事行为。自习室抢个座、外卖小哥送洒了菜、你妈妈进你屋从来不敲门……生活中的种种琐事纠纷,学上头了很容易直接跳过社会模式,对人情不屑一顾,二话不说就是上纲上线的讲维权、要投诉、正面刚,随时随地全副武装准备唇枪舌辩,完全少了个广大人民群众普通脑回路的前置程序。 这样就会显得很杠,似乎总是政治正确,爱冷场,有些刻薄,越来越觉得一切傻兮兮,如果再由此萌生出迷之优越感,就惨透了。 普通脑回路们往往可以自洽,并不需要搬出法律加农炮。祝愿我和广大法学汪都在生活中做个可爱的汪,快快乐乐才能在专业领域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