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例子,忽然让我想到了很多年前看到一个关于捞尸人的经济学分析。所谓的捞尸人,就是在河流、隧道、海洋、下水道等各种场合帮人打捞尸体,然后再向死者的亲属进行要价的一群人。按理说,在中国这样人死为大的观念下,捞尸人本可以漫天要价,但实际上大多数捞尸人要的钱并不高。个别情况下,捞尸人要价高了,则会成为新闻。这种新闻相信很多人也都看过。捞尸人之所以不会漫天要价,一个很重要的是,对于死者的亲属来说,尸体固然是唯一的,但对于捞尸人来说,死者的亲属也是唯一的买家。如果要价过高导致死者的亲属拒绝付钱,那么他们也没办法把尸体卖给别人——那样的话就是侮辱尸体罪了。在现实中,很多职业其实都跟捞尸人类似。你说捞尸人辛苦不辛苦?当然辛苦,有时打捞中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但是,当捞尸人的工作有且只有一个买方的时候,他也只能在对方能承受的范围内寻求最高的溢价。也就是说,因为捞尸人的业务对象有且只有一个,捞尸人能提供的服务也只有打捞尸体这一项,要想能要出高价也并不容易。如果没有人找捞尸人去捞尸,那他们的工作也就没有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