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态环境局:全科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牵头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综合科:承担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水环境科:负责监督指导水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保
护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排污口设置管理。 大气环境科: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与碳减排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