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前同事的法院强制执行文件已经下来了,这是可以在企查查里查询到的,一份判决书,一个被执行人。 事情走到这一步,拿钱与否已经无所谓了,走向诉讼,对员工本人不利,对公司更不利。老板若是不想给钱,有一万种方法不给,欠债的人那么多,每个人都能要回来吗?恐怕不是吧。 所以决定走劳动仲裁的人,最好想想走下去的目的和动力是什么,对于我来说,就是和这个欺负人的老板斗到底,我和同事的离职,抽掉了他吹牛b的资本,搅黄了他的“生意”,他为我们的仲裁和起诉找
律师(是他的一个客户,同时他也找这律师代理官司,因为这老板是个赖皮,故意和另外的公司打官司找茬),就算不花钱,也花人情,还要丢人现眼,哦,其实他本来也不要脸啦。 我已经不在乎这个钱拿不拿得到了,我已经赢了一审官司,我的目标就是要让这个事情走完所有的法律和行政程序,剩下的交给国家的征信系统,现在看来,这方面,国家还是不忽悠人的,这不就是个现实的例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