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部分业主来说,不愿意交贷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烂尾楼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所以业主觉得“还贷”就等于一直把钱投进去,扩大了损失。但是如果能复工的话,大部分小业主又愿意继续交贷款。 其实这个贷款是批贷的时候一次性就打给开发商了,本质上来讲他就是业主本人欠银行的钱,不还这个贷款就产生一系列的麻烦,诉讼的风险,信用的问题,给业主造成的再买房贷款的限制,这些都是必须要考虑进去的因素,所以总的来讲要房的话还是还贷比较理性。 我们初步尝试停贷的时候,发现用于停贷的手段虽然和用于交房的手段互不冲突,但是经常遇到好不容易把贷款停掉,同时交房也有了进度,这就颇为尴尬。 所以到目前为止律所还没有单独提供把贷款停贷的服务,而是在以交房为目标接受委托之后,顺手试着把业主的贷款展期——暂时停掉。 我是觉得业主这边也还是理清一下自己的思路,贷款固然让我们不舒服,但是烂尾楼什么时候复工交房竣工办证才是案件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把重要的事情抛到一边,光是想着先完成一个小目标,把贷款停了,且不说这件事好不好办,倘若办成了房子长期烂下去我觉得也是得不偿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