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划重点:公司裁员一定人数,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进行。 ————此时,公司的裁员是合法的,需要向员工支付的赔偿为N。 ————但凡不满足上述程序或条件,公司的裁员都属违法。对员工而言,公司所谓的裁员就是违法开除,应当根据前面说的情况,给予员工2N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