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本答案的例子是为了说明问题,不是实例,刘看山、王听涛都是虚拟人物,涉及的货物「皮鞋」和「运动鞋」也是虚拟的,用来代指「税重的商品」和「税轻的商品」。 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非税走私」主要是将国家禁止或者管制的物品进口或者出口,包括军火、毒品、文物等。本节中不涉及「非税走私」的内容。 本节讨论的「走私」是指「涉税走私」,一般指在进出口过程中,不缴或少缴应该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金。在进出口过程中,无论逃税的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但构成「走私罪」的起刑点是「累计逃税五万元以上」。 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你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其实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