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宁市邕宁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5-03-05 10:25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邕宁区决定面向社会招录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共6人,由蒲庙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城市社区。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二)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三)掌握计算机应用、新媒体应用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五)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3月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需要的毕业证书,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年龄条件: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7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7日后出生);

(七)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邕宁区在职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7.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名事项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n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邕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1号区委社会工作部二楼201-1室,联系电话:0771—4700129),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经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现场资格确认要求

(1)提供报名表,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④如是中共党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⑤南宁市户籍或南宁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资格确认结果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凭身份证到邕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采用闭卷形式,试题由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题面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2日,邕宁区第二小学龙岗校区(邕宁区龙祥路江龙街68号)。

2.笔试成绩公布:2025年3月27—日28日可通过电话或现场查询本人成绩,入围面试考生成绩及排名信息将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ning.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人选。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未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含少数民族加分)×40%+面试分×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面试成绩高的;2.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3.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另行加试。体检人员由邕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到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岗位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一)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蒲庙镇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5年,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南宁市邕宁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邕办发〔2021〕38号)、《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邕办发〔2020〕4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

(四)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本文关键: 南宁市邕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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