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1人公告

2025-07-01 09:31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23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出生)。

(六)被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局属各单位)聘用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业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年龄、工作经历、处罚期限等时间要求,均以202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 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公告

在“兴安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 报名地点: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安县兴西路1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5室(联系电话:0773—6218722);

3.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贴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4.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确保个人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名、面试、考察、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报考者;

2.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西路16号)三楼会客室;

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实施,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出具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

5. 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批准后,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拟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需提交其本人近三月内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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