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统计工作,灵川县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8日—2007年10月28日),身体健康。
(五)有驾照及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公开招聘有关回避政策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原单位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8:00—2025年11月6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时请将《灵川县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张近期2寸彩色标准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如有)、汽车驾驶证(如有)、无犯罪证明记录等相关材料发送至灵川县统计局电子邮箱(gllcx@tjj.gxzf.gov.cn),邮件标题注明“灵川县统计局工作人员应聘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填写错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方式
1.确定面试人选:公开招聘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确定之后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县统计局会议室(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创业大厦5楼)。
3.面试的组织
(1)面试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经局班子会讨论决定后公布。
(2)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县统计局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四、人员聘用
(一)根据面试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1年。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规定承担单位缴纳部分。
五、其他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通过面试的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含复检)等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招聘公告由灵川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6812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