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建设,夯实工会工作的力量,兴宾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工会社会工作者(财务岗)1名;
岗位二:工会社会工作者(城厢镇社工岗)1名;
岗位三: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财务岗位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工作经验,城厢镇社工岗位具备一定的乡镇基层工作经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90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四)掌握现代办公软件技能,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职责
(一)工会社会工作者(财务岗)
负责工会财政一体化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业务、支出单支付业务、办理工资、奖金业务,登记银行日记账;对接银行凭据等其他事项。
(二)工会社会工作者(城厢镇社工岗)
负责乡镇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包括参与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依法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帮助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工会工作创新等。同时,还需协助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
(三)集体协商指导员
负责区域内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和指导服务,建立集体协商工作档案,推动辖区各类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协助本级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五、薪酬与福利待遇
(一)财务岗位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的工会社会工作者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区总工会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城厢镇社工岗的工会社会工作者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乡镇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提供工会工作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宾区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工作日内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来宾市兴宾区总工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扫描毕业证、学历证和1张近期1寸免冠相片发送至邮箱:xbqzghzzjcb@163.com,邮件命名:姓名。
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形式
经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未尽事宜,详询:0772-6680101,联系人:廖域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