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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05
    2019-06-18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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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强行给我们“放假”不发工资,我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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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 (1)
  • 18*******27
    2019-06-1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因此,你可以选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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