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艺术培训、体育培训(含舞蹈培训、武术培训、跆拳道培训、声乐培训、口才培训、书法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不得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文化教育活动,不得开展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活动);健身器材(不含弩)、演艺服装的出租、销售;演艺服务(不含营业性演出及演出中介);国内文化艺术晚会、庆典活动、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须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审批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备案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