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家长实施的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托育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服装服饰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