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一:专职教师(班主任): 1、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两年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2、仪表端庄、年龄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大学专科、本科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录用。 岗位二、配班教师(副班主任): 1、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2、仪表端庄、年龄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职业高中幼师专业、幼儿师范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 4、普通话水平等级要达到规定的二级乙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