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金
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2015-2018年,全市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作为全市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或在产权交易平台融资。
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支持小微型创业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开发适合小微型创业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