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医疗器械I、II类、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档案馆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