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
法律顾问。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
律师,是传统意义的法律顾问。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其
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
其
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
其
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
其
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
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