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经纪;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餐饮管理;病人陪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礼仪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医院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