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面对员工辞职的时候,都会产生一个误区:他们会认为员工是在像他们申请辞职。 然而事实是,员工辞职,属于通知用人单位,而非像用人单位申请离职,通知和申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含义。 有的公司在收到员工的辞职信后,以招不到合适人员接替其岗位为由,拒绝员工离职; 也有用人单位不愿意放某些员工走,所以在收到她们的辞职信后,都会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签字,让员工走不成; 更有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日快到的时候,改口说从没收到离职信。 反正公司总是有千奇百怪的方式,可以拒绝员工的辞职,但你要记住!辞职是员工的权利,公司没法留你! 如果职工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职工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我们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还是选用最稳妥的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