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的起点是一百万元人民币,门槛非常高,那么信托理财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门槛呢?是因为能够达到这个投资门槛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是比较强的,能拿出一百万元进行投资的,基本上生活上是有一定保障的,这部分投资人在广大的普通投资者人数当中占的基数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那么一旦投资发生了风险,他们相对能够承受和化解风险,而不会出现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这个呢也有助于我们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信托理财的高信用主要体现在委托人的财产来源、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几个方面。信托法第七条规定,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否则信托无效或者可能会被依法撤销,比如以逃避债务或者诉讼为目的,将财产转移作为信托财产的,这种信托可能会被法院撤销。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一旦成立,那么信托财产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这三方的自有财产当中分离出来,成为了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受托人像信托公司如果解散或者是破产,那么信托财产是不属于信托公司
清算或者破产的财产的,不能用于清算偿债。如果是委托人破产,那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