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劳动者入职时双方谈妥的劳动报酬都是远高于最低工资的,但是单位在提供的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基本工资”,这个“基本工资”一般是紧贴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也会通过单位的银行账号进行发放。 剩下的部分公司会想方设法避开用公司账户,用个人账号或者微信来发,努力不把这部分钱体现在明面上,达成逃税的目的。 大名鼎鼎的“金税三期”上线后,这种玩法的初级版本已经被迫下线了。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有了金税三期,仍然有很多no zuo no die的公司在危险的边缘来回试探,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有通过老板朋友或者第三方账号发的; 还有通过老板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用另外一个公司跟员工签一份劳务合同); 也有让员工找票报销来发的(规定基本工资外的部分全部要找票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