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在苏州遇到我的大学同学,她在当
律师。一天的交流下来,让我觉得自己眼界短浅、见少识窄。
我现在觉得,同为法学院的同学,当她在用客户的资金享受人生时,我在用她十分之一的工资糊口,这才是世界上第二遥远的距离;因为世界上第一遥远的距离,是她正在负责市政府与万豪、希尔顿两大集团落户大合同的时候,我正在纠结我手里的离婚案件里一个煤气罐该分割给谁。
那天在听到我要来给新法官们讲这个题材的时候,我滨湖区法院民一庭的同学出离愤怒了,当晚就给我来了微信:“我们的明天在哪里?老王,你还要喂他们心灵鸡汤啊?!”言下之意,我们自个儿已经在火坑里无法自拔了,我怎么这么残忍地给你们下把蒙汗药,让你们也爬不出坑外去。
但是我始终感觉,我们每个人在当初选择法院的时候都应该是给了自己理由的,是自己清纯的理想主义也可以,是父母保守的现实主义也可以。没关系,做一个小法官的感悟都是要从头开始的,动机和初衷归零,那么从现在开始积累的经历和体味,才是我们将要永久留存在内心的东西。
法官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我们为它痛苦为它纠结为它涅槃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