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广告发布;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礼仪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办公用品销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