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互联网游戏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动漫设计;安防技术咨询;电脑平面设计;美术设计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节目制作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凭资质证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数字动漫制作;游戏软件设计制作及运营;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批发兼零售:食品、出版物(以上两项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数码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化妆品、珠宝首饰、服装鞋帽、床上用品、厨具、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