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健身场所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营业性射击场服务等前置许可项目除外);健身信息咨询、瑜伽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教育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调查、演出经纪代理服务(以上项目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对体育业的投资;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零售: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服装鞋帽;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