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体育赛事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图文设计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