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
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并按照自身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常被冠以协会、学会、研究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教育机构、福利院、卫生院所、科研机构、文化艺术单位等。
基金会:
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
社区社会组织:
指以城乡社区群众为主,因兴趣爱好、服务诉求、社会融合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未达到法人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的,但在镇(街道)备案的群众性组织。比如某个社区的舞狮队、舞蹈队,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督导的志愿服务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