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3年3月15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3月15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1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