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所以这么做,无非两个原因:一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规避社保,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工资水平为员工缴纳社保;一般而言,社保单位参考的工资水平就是《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的工资,工资越低,企业缴纳的社保就越低;反之工资越高,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就越高,所以为了规避社保缴纳,减轻自身负担,很少私企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的都是一个远远低于实际工资的金额。 二是: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经济补偿。现实生活中,如果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进行申诉,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那么仲裁委会一般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员工的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 虽然我们明知道企业是在规避责任,甚至已经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了。但现实中企业是强势方,你不同意签企业可能就不录用你了,所以大部分人最终还是只能默默接受,那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