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相关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其待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自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银行领取,同时要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
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