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评论区反对我,说「申请辞职」也可以离职,公司没权利拒绝,行吧,那我就跟你们讲彻底一点。 劳动法里面,并没有「申请辞职」这个概念,「申请」是实践的产物,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申请辞职,本质上就是和公司提出协商离职的请求,既然是协商,对方当然有不同意的权利,这个不同意的权利还是你赋予公司的。 ~~~~~~~~~2021.4.30再更新~~~~~~~~~~~~~~~~~~~~~~~ 如果能够和公司平等协商,能以「申请」这种方式和平分手是最好的。但公司不肯放人,不通过你的「申请」的时候,那就别和公司废话了,直接以「通知」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