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