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以"依法节能监察,推动能源合理利用" 为宗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主要业务范围是:宣传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处罚;对各县区、开发区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完成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