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2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具有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等级,能在全区范围内独立从事各类税务审计、税务代理、税务鉴证等业务,且在钦州、北海均有分所。
广西中阳公司尚注册有广西中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中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中阳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事实上,广西中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以上公司实为同一团队,注册地不同的单位,共同组成了广西中阳公司,基本上,广西中阳公司能适应各类审计、资本金验证、税务鉴证、税务代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财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咨询等各种社会中介业务的需要。
广西中阳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评估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已的执业行为,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发展方针,以保证评估、审计、税务鉴证项目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一向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准则,基于对审计、评估、税务鉴证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发,对委托项目的执业过程,决不受任何他人的干预和影响。为此,本公司竭诚与社会各界真诚合作,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