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松律师事务所取名“宏松”,寓为“大展宏图、松拔凌云”之意。这不仅体现了法律人刚正不阿、八风不动的品质,还承载了宏松所律师对法律事业美好、宏伟的愿景。
宏松所位于美丽的绿城南宁民歌湖边上,毗邻广西区高级法院、南宁会展中心等地标性建筑,周边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其内部办公设备齐全、办公条件一流。
宏松所汇集了一群优秀法律人才,可谓群英荟萃。三位合伙人张宏新、韦婉妮和刘彩虹均为资深律师,都是律师行业中的佼佼者。特别是主任张宏新更是享誉八桂大地的杰出律师,他曾成功办理过广西区内多个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有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全国十大典型海商事案例”,有的案件排在当年“广西十大刑事案件”之首,有的案件被广西律师协会评为“广西律师诉讼业务精品案例”;他荣获了“优秀共产党员”、“广西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称号。
在宏松所执业律师中,有的执业前曾供职于司法机关,有的多年来一直担任国家机关和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有的曾多次参加广西地方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工作。宏松所律师累积了丰富的法务经验和宝贵的社会资源,是一个充满战斗力的法律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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