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人均工资收入和消费 广西最低工资标准
- 作者: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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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也在不断的提高,最明显的就是各个地区人民平均工资,以及人均收入和人均水平的提高,广西也不例外。这是要还是因为近几年来,国家相关政府重视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加大对自治区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投入。比如说,给予南宁资金以及技术的支持,让南宁建成并运营的少数民族的第一条地铁,这也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其次是大力宣传桂林的旅游景点,促进了桂林旅游业的发展。那么,广西现在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广西人均收入是多少呢?
一、2021广西人均工资收入和消费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
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平均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人均可支配收入除了工资性收入之外,还包括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其中包括养老金或退休金);
2、平均工资指从业人员工资的平均水平,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平均,它是以一个地区所有人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总和除以这个地区的常住人口总人数得出。其“分母”既包括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员,也包括没有工作的离退休人员,还包括没有收入的失业人员、未成年人等,这些没有工作或收入的人员同样分摊到数额相同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0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9676元;2020年上半年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5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5759元。
了解了广西大致的工资水平,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广西首府南宁都有哪些高薪的工作吧。
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对广西最低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后,南宁市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小时。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标准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市区以及东兴市,二类标准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市区,三类标准适用于各县、自治县以及除东兴市外各县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为17.5元、15.3元、14元。
此次调整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三、广西福利待遇调整
1.失业保险金
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南宁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档金额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80%。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涨,失业保险金也按比例增长。
调整前
失业保险金最低档1680元/月×80%=1344元
调整后
失业保险金最低档1810元/月×80%=1448元
2.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最低工资涨了,职工医疗期的工资也相应增长。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试用期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按照规定试用期工资也相应提高。
4.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歇业、停产等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比其他社会经济指标,社会平均工资或者是地区最低工资,以及地区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都非常直观的反应了该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社会发展水平。除此之外,人们还可以根据政府颁发的标准和自己的工资收入进行比较。所以说,这些指标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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