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退休人员工资每月几号发 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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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呀,这篇文章和大家分享的是有关南宁退休人员的工资的内容哦。说到退休工资,可能对于现在很多小伙伴还比较遥远,但是小编觉得提前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家里有退休的长辈也可以帮忙看看,大家觉得呢?那么,南宁退休金有多少钱一个月呢?退休工资是几月几号发呢?感兴趣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一起来看看吧,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也可以去桂聘网看看哦!
一、南宁市退休人员工资每月几号发
在退休之后,退休人员比较关心的是退休工资发放时间。其实,退休工资发放时间是不固定的,据说,大部分地区发放时间是每月十号左右。社保局会在当天将应发放的退休养老金划拨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上。
但是,有些地区发放时间是每月15号,所以,在不同的地区,领取退休金的时间有所不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开始领取。
二、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计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属于法定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的,养老金正常发放不减发。属于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三、退休人员工资交个人所得税吗
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后人员受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则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之列,而是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应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中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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