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儿童福利院待遇 儿童福利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 作者: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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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呀,今天的这篇文章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有关柳州儿童福利院的有关内容的哦。儿童福利院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吧,是一个收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性组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过福利院做过公益或者志愿者的呢?小编觉得如果能去的话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福利院工作还是有比较多的困难的,那么,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待遇怎么样呢?相信一定有很多小伙伴感到好奇吧,现在一起来看看吧!
一、柳州儿童福利院待遇
儿童福利院工资待遇,根据网友分享统计(截止2014年),儿童福利院平均工资为2877元/月,其中66%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3000元/月以下,33%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
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 基本工资:3800元 津贴补助:400元 年终奖:12000元
五险一金 有社会保险(5险) 有住房公积金
上班时间 每年带薪年假:5天 每周工作天数:5天
二、儿童福利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福利院属不属于经营性事业单位可以在百度中搜索并进入“事业单位在线“,在这个网站里面可以准确查询到。
国家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计划2012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儿童福利院常见问题
1、儿童福利院收容哪些儿童?
儿童福利院主要收容无依无靠、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还可以根据条件自费收养在家中实在无力照管的残疾婴幼儿。
2、如何向儿童福利院申请领养婴幼儿手续?
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一方无生育能力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养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以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
3、外国人如何从儿童福利院领养儿童?
长期在华居住或虽在本国居住但与我国有密切往来的外国官员、专家、友好人士和公民,婚后无子女,又无生育能力,并具有正当职业,无不良企图,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儿童福利院领养中国婴幼儿。领养婴幼儿只限一人。领养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使馆签证,附上本人职业各经济状况的证明,办妥本国入境证件,再报儿童福利院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后,才可以去儿童福利院领养。领养时须履行以下手续:(1)详细填写领养婴幼儿申请表(2)由福利院派员共同带领被领养的婴幼儿去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3)去儿童福利院所在地的司法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4)结清所有费用。
4、从儿童福利院领养的孩子是否可以退还?
领养前必须慎重考虑,一经领养,就依法确定了收养关系,不能任意更改。领养后,养父母不管什么原因,既不能将养子女退回儿童福利院,也不可以一起虐待子女,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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