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如何根治欠薪问题
- 作者:云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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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讨论的一个问题,很多工程都需要农民工的参与完成各项工作,农民工由于在农村也没有什么收入,就帮一些工程的老板完成基础的工程。很多工程的老板都会按时给农民工发工资,但是也存在一部分老板会而已拖欠工资的行为,导致一部分的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很久的工却没有领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回家过年都没有了盼头,而且在南宁工资待遇排行中,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就很靠后,那么遇到这种行为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吧。
一、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1.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6.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如何根治欠薪问题
办理过大量农民工讨薪案的全国律协农业农村法律事务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分析:“实际上,无论是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及时将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所致。所以法律规定,由发包的单位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如何保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及时清偿?法律就设置了工资保证金制度。”
2016年开始,我国就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2019年底,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此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此次根据条例授权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从账户开立、资金存储、使用返还,到监管处罚,进行了全链条规范。既要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也要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占用企业流动资金,更要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全国统一规范。
三、工程不合格工人工资要的到吗
要的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施工方可以依照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等证据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单位施工方拖欠工人工资,需要由施工单位按时向员工支付。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哦。农民工虽然做的都是很基础的工作,但是也是工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如果没有农民工,很多工程将没有办法开展。农民工遇到问题的时候,也不要忍气吞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持自己的权利。更多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到桂聘APP进行搜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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