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适用范围
- 作者:南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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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学到老,大家知道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吗?大家了解的都是关于求职、招聘的消息,其实大家要多多阅读关于政府的文件尤其是劳动方面的,比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文件,这个部门的文件是官方认可的,和我们的工资标准息息相关,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南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同一省市范围内不同的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家知道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的相关事情吧。
一、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目前还没有关于2021年的南宁最低工资标准,让我们来看看2020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一类标准适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二类标准适用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三类标准适用各县、自治县以及并除东兴市外的各县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680元、1450元、1300元分别上调至1810元、1580元、14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14元、12.5元分别调整至17.5元、15.3元、14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前不久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30元,小时最低工资相应增加,该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二、适用范围
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第二类适应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第三类适应地区为各县、县级市、自治县。
本次调整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据了解,广西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8年2月。此次调整标准是根据《劳动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广西近年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及经济发展水平。
目前上海月最低工资2480元居全国之首,北京市24元/小时的时薪为全国最高。在2019年宣布调整最低工资的12个省区中,广西的最低工资位居中等水平。
三、最低工资标准含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说是属于一种隶属关系,而很多时候劳动者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由此我国才会不断的加强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减少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在工资报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资的规定,一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资报酬是不能低于当地本年底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单位行为就是违法,自然需要承担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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