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待遇申报 南宁生育待遇申报地点

  • 作者:Brown 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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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对于我们平时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它给予了我们在社会中生活的巨大保障。那么,在许多人需要申报生育待遇的时候,都要前往相关的地点,提交相关的材料,才能够成功办理。那么小伙伴们都了解过,南宁生育待遇申报的相关问题吗?想必大家一定都会想要深入了解其中的仔细步骤吧,那么,今天就让小编带领着大家,一起来好好了解,南宁生育待遇申报的相关问题吧!

一、南宁生育待遇申报

南宁生育待遇申报需要办理材料:

1、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发票

6、男职工申报的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

7、费用清单

8、结婚证

9、疾病证明

10、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11、婴儿出生后死亡需提供新生儿死亡证明材料

12、未享受参保地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注意事项:

1.申报职工生育保险合并有生育并发症时应勾选对应选项。

2.报销发票应为自费发票

办结时限:8 工作日

二、南宁生育待遇申报地点

办理地点: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三、南宁生育津贴领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1、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举例:如果一个职工在2016.1.10难产一胎儿,此职工所在单位2014.7-2015.6期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的平均缴费基数为2500元,则此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为113/30*2500=9417元。

小编关于南宁生育待遇申报的文章,介绍到这里就结束啦。希望大家能够好好阅读小编的文章,关注一下南宁生育待遇申报,所需的材料,以及具体申报地点哦。如果大家还想要关注更多的南宁生育险待遇申报表说明的话,也都可以上桂聘网,根据自己的需求搜寻相关的信息哦。好啦,小编祝大家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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