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劳模待遇 劳模医疗补助
- 作者:南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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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小编给大家拜年了,祝大家新年顺顺利利健健康康,找到好工作,由于疫情原因很多朋友就地过年,为国家分忧,很多的朋友都看到有劳模的荣誉奖励,每一年国家都对社会杰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嘉奖,当然每个省份也进行嘉奖劳动模范,我们柳州市也有劳模待遇哦,对于柳州市劳模有什么待遇小编整理了一些网络信息,今天,大家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柳州市劳模待遇相关事情。
一、柳州市劳模待遇
凡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县平均工资标准的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称号的,给予其享受适当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
1.属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月补助150元,省级劳模每月补助100元,市级劳模每月补助80元;
2.属农民劳模的,全国劳模每年补助1500元,省部级劳模每年补助1000元,市级劳模每年补助800元;
3.乡镇劳模的补助金由所在乡镇财政核发;
4.县属企事业单位劳模补助金由所在单位核发;
5.单位已关闭、破产的,由该单位主管单位核发;
6.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的,由县总工会核发。
劳动模范分为全国劳动模范与省、部委级劳动模范,有些市、县和大企业也评选劳动模范。
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为“全国劳动模范”,是中国最高的荣誉称号。与此同级的还有“全国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劳模医疗补助
在医疗补助的标准和适用范围方面,关于劳模医疗补助的待遇标准不作调整。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市劳模分别给予全额、不低于80%、不低于60%、不低于50%的补助。但适用对象范围调整为“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涵盖城镇在职、退休、原改制企业的劳模以及农业劳模。相较以往政策,首次将农业劳模纳入医疗补助适用范围,实现我市市以上劳模对象全覆盖。
同时落实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模待遇,率全省之先将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解决非公企业(含个体户)劳模待遇落实难问题。
在优化荣誉津贴、医疗补助的列支发放与补助流程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荣誉津贴的列支与发放渠道。荣誉津贴分别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所在单位、劳模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解决。二是进一步明确医疗补助费的列支和补助流程。新文件规定,所有劳模的医疗补助费由所在县(市、区)及以上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医保部门负责优化医疗补助流程,在医疗卡中设置劳模医疗补助“一卡通”功能,实现“一次不用跑”。
三、劳模退休待遇
关于劳动模范退休享受优惠待遇,是在国发(78)104号文件中规定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第六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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